台南應用科技大學:韓國流行文化交流社
Home
社團簡介
組織章程
活動計畫
幹部資料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韓文社社團組織章程
民國96年 3月23日訂定擬定草案
民國100年 6月2日修定
民國100年 11月30日通過社員大會修定
第一章: 總則
本社定名為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韓文社」,簡稱韓文社〈以下簡稱本社〉,英文名稱為Korean Club。
本社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〈以下簡稱本校〉,「學生社團輔導辦法」設立,屬性為研究類社團,主管單位為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本社成立之目的在於倡導語言的重要性,鼓勵同學多接觸不同的文化和語言,了解不同國家的民俗習慣。
本社社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五二九號,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。
第二章: 社員
凡本校學生,認同本社宗旨且對本社有興趣、有求知慾望者,均可依社團社員登記程序登記加入本社成為社員。
社員之權利與義務如下:
社員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另享有本社之各項服務及權利。
社員有遵守社團組織章程、服從各項決議及領導、繳納社費、接受指派工作、維護社譽之義務。
對於本社各項集會、活動,社員均有義務按時參加,因故無出席時,須事先告知社長或副社長及提出書面文件,始之完成請假手續。
社員若有表現極為優異者,由社長報請學務處依校規給予適當的獎勵。社員若有重大過失或違反校規者,由社長報請學校依校規給予適當的處分。
第三章: 組織及執掌
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,其執掌如下:
本組織章程及各項辦法之制定與修改。
議決本社各項工作計劃、報告及經費收支、預算編列、決算等事項。
本社社長、副社長之選舉及罷免事項及各項同意權之行使。
監督本社幹部之行政工作。
議決本社財產之處分。
社員大會之各項議決事項,均需二分之一以上社員出席,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,始成決議。
本社設有社長一人、副社長一人,其人選由社員大會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選舉之,選舉辦法另訂之。
社長、副社長其執掌如下:
社長─對外代表本社,對內主持社務,督導各工作組行政事項。
副社長─幫助社長處理各項事務,並於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,代理其職務。
本社社長及副社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:
須為本社現任社員並擔任幹部者。
前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,操行達八十分以上,無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本社設有文書組、財務組、美工組,各組設有組長一名。
各組組長由社長向社員大會提名獲同意後任用之,各組工作職掌如下:
文書組掌理本社各項文書、會議資料、檔案管理、訂定表格之工作。
財務組掌理本社各項有關會計、出納之帳務工作。
美工組掌理本社各項宣傳品、社團課程海報、社辦內部設計之製作。
社長當選後,若受記過以上處分,或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,由副社長代行其職務至任期結束。
本社副社長及各工作組組長當選後,若受記過以上處分,或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,由社長直接更換之,並報請社員大會備查。
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工作幹部均為無給職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,連任以一次為限。
本社設有指導老師一名,以指導社團作業。其人選由社長尋找校內或校外學有專精之老師,依程序報請校長聘任之,任期為一年,社團指導老師指導費用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第四章: 會議
本社應於每學期期初召開一次社員大會,由社長召集並擔任主席,全體社員均須參加,並邀請指導老師。
幹部會議為本社最高行政執行單位,由全體幹部組成,每學期定期召開兩次,其職責如下:
行事曆之訂定。
社務工作之討論及決議。
各項活動之執行及檢討。
本社社員大會,由社長當任主席,其他會議由召及認當任主席。
社員大會之表決事項,以舉手投票方式決議之。
本社社員於本社會議上所為之言論,對外不負責任。
第五章: 經費
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社員繳交之社費,其金額由社長提請社員大會通過後,向社員收取。
各項活動之輔助經費或贊助經費。
存款之利息。
其他單位。
社費以每學期收取一次為原則,社員均需繳交。
各項收取之費用,均由本社發給正式收據以為憑證。
本社各項收支經費預算及結算,均需由財務組製作報表,由社長向社員大會提出,報告經通過後始可列入紀錄及存檔。
本社會計年度採曆年法計算,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本社若因故停社或廢社時,剩餘財產由本校學生自治會代管之。
第六章: 附則
本章程規定之事項有另訂實施程序者,由社員大會依辦法定之。
本章程內所稱社員,以該學期社員名冊上之社員人數為準。
本章程經由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Home
社團簡介
組織章程
活動計畫
幹部資料